关于对古鳌科技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79 号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陈崇军、李瑞明、 田青、侯耀奇、姜小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陈崇军、李瑞明、田青、侯耀奇、姜小丹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79 号)查明的 事实,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收购北京东方高圣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后迁址并更名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东高科技")51%股权的公告。2022 年以来,东 高科技工商登记信息中变更了名称、住所和法人。但东高科 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至今未完成法人信息变更, 你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年报中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 信息。 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陈崇军,公司时任总经理 李瑞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