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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WANTONG TECHWANTONG TECH(SZ:002331)2024-11-08 10:1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 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皖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 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监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