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7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管理办法》要求的人数时, 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8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证券监 管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9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 (2) 具有《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则; (4)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 等工作经验; (5)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0条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 事: (1) 在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