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2、鉴于公司 2023 年业绩未完全达标,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51 名在职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818 万股,回购价格 为 3.1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