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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600063) - 2013 Q4 - 年度财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0063 2013 年年度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伟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497,853,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05 元(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 | | | | 第一节 |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