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600333)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张志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国军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期末公司总股本 529,619,8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红利(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可能面 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