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600333)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志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国军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 2017 年度贷款较多、财务费用较大,对公司利润有较大影响,有部分投资项目有较大 资金需求,故公司拟对 2016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