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自天正: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AriTimeAriTime(SH:600560)2024-12-30 09:19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 大会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经本所律师核查,贯公司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内 容与公告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 当公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