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2013 Q4 - 年度财报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葛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邓春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863,470.35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923,328.1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22,640,632.44 元,扣除 2013 年 7 月实施 2012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股利 43,867,149.20 元, 年末上市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786,713,625.47 元。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新增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