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601021) - 2017 Q4 - 年度财报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 196 2017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可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本公 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42,560,47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85,403,566元。2017年度拟先以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114,256,048元,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71,459,872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5%。按公司目 前总股本916,897,713股计算,每10股拟派现金红利1.87元(含税),如果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