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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公司董事、监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