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中天国富证券关于广东拓斯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拓斯达公开增 发 A 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均已届满。由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