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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7倍芯片概念股明起停牌核查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30 14:22
| | | 12月30日重要公告摘要 | | --- | --- | --- | | 类型 | 公司 | 主要内容 | | | 天普股份 | 8月22日至12月30日累计上涨718. 39% 股票明起停牌核查 | | | 东杰智能 |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明起复牌 | | | 紫金矿业 | 2025年净利润同比预增59%~62% 矿产金、矿产铜、矿产银销售价格同 | | | 金盘科技 | 签订海外数据中心项目合同 金额约6.96亿元 | | | 嘉美包装 | 如未来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 可能申请停牌核查 | | | 盐湖股份 | 拟46.05亿元现金收购五矿盐湖51%股权 加快推进世界级盐湖产业基础 | | | 超捷股份 | 控股股东11月25日-12月29日期间减持398.55万股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今日聚焦 | 盛新锂能 | 拟20.8亿元收购启成矿业30%股权 后者300万吨/年木绒锂矿正在推进 | | | 明德生物 | 拟现金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 | | | 国投中鲁 | 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交易价格 | | ...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30 14:16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30日,拓斯达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拓斯达:拟发行H股赴港上市提升国际化水平
Sou Hu Cai Jing· 2025-12-30 13:25
【拓斯达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12月30日,拓斯达(300607.SZ)公告透露,公司同意发行H股 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此举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快海外业务发展, 提高综合及国际品牌形象。本次发行上市将依规进行,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 批准或备案。同时,公司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发行 并上市有关事项。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适用本 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
拓斯达(3006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 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为: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 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推 荐适任人选,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的日常事务,包括 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 ...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香港上 ...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 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其控股子公司(以下或称"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
拓斯达(300607)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连)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关联(连)交 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连)交易及关联(连)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连 ...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 1 页 / 共 14 页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 港上市规则》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