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600742)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修订)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日常办事机构设置为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负 责配合提名委员会的一切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