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