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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 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2025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董事会办公室成员为工作组专 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