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002678) - 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制度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对资产减值进行及时、 合理的计提,严格规范资产损失的核销程序,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 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1.3 本制度所提及的各项资产是指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资产,包括长 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等。 1.4 本制度所提及的减值准备分别为信用减值准备、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 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以及商誉减值准备等。 2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2.1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行减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