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默科技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 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 益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