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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300256) -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PTFPT(SZ:300256)2025-01-20 10:16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 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 委派徐艺嘉律师、梅彦律师列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 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