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前海嘉里中心 T1-702A 电话:0755-83026506 传真:0755-82725178 法律意见书 (2025)粤兰股见字第 001 号 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 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见 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