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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舆情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就相关工作做 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舆情处理中坚持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努力提高公司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 第 1 页 共 5 页 (一) 报刊、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