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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向创业板转 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7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4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29,880,000.00 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20,1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