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曜修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就上海曜修生物 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上海曜修")因认购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65,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上 市公司")股票而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3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