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承 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 格包括: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