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00010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 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5、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 定。 特此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