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欣)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 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作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 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内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 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能作用,较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