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 13 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标的公司")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 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 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