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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4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 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2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8次,审议通过议案38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 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 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 保证所有股东均处于平等地位,可充分行使合法权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