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2025 年 3 月 17 日 一、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控制对外担 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担保的发生额为 6,6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担保的余额为 6,6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戴新民 尤 佳 崔 鹏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