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 目录 1 | |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4 | | 二、发行人本次上市的主体资格 5 | | 三、发行人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 5 | |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8 | |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8 | | 六、结论意见 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二五年三月 致: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