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肖长春)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肖长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