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泰禾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合肥泰禾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