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 事共 3 名,分别为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和刘海峰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均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 自查报告提交至董事会。 自查报告显示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均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2 日 1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和刘海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