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通脉(60355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3559ZTGM(603559)2025-03-26 11:15

北 京 德 和 衡 律 师 事 务 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BEIJING DHH LAW FIRM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和衡 202503-10 号 致: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通国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