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振安)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新力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4 年度的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 2024 年新上任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 况简介如下: 本人邵振安,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在佳通轮胎集团、鸿路钢构集团、上海视野经济研究所、西安拓 尔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