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 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 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