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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600812) -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00812NCPC(600812)2025-03-27 13:27

一、资质条件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 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独立、真实、完整、公允表达 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利安达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前取得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同意设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 〔2013〕0061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先生。 2024年末,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4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二、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