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688270)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葵锦科技股 tt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方针,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 和效率。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