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海诚科")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 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华海诚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特聘法律顾问, 就华海诚科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出具。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 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