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尔伟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雷尔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雷尔伟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