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3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办理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则中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