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3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处理舆情应当以科学应对、突出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