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恒威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5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0,828,932.00 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6,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