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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3000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Golden SolarGolden Solar(SZ:300093)2025-04-11 10:3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四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 分之一多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审 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本 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审计委员会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甘肃金刚光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