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 设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四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