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 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 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