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通过 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