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 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 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