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600292) - 远达环保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股权 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 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 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