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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3003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FeitianFeitian(SZ:300386)2025-04-17 09:32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 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事在任期届满以前,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飞天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议事规则。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 ...